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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灭火器配置说明

5 建筑灭火器的设置

5.1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5.2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与室内消火栓一同设置在组合式消防柜内。
5.3 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地点。
5.4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
 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
5.5 建筑灭火器设置在A、B、C类火灾场所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m)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m)
5.6 D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经研究分析确定。
5.7 E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不应低于该场所内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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