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范速查 » 规范 »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CECS200-2006
 

10.3 防火板保护工程质量控制

10.3.1 支撑固定件应固定牢固,现场拉拔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 ,且均不应少于3 件。
    检查方法:现场手册检查;查验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10.3.2 防火板安装必须牢固稳定,封闭良好。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 ,且均不应少于3 件。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3.3 防火板表面应平整、无裂痕、缺损和泛出物.有装饰要求的防火极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无明显划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3.4 防火板接缝应严密、顺直。接缝边缘应整齐.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10.3.5 防火板安装时表面不应有孔洞和凸出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3.6 防火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立面垂直度,用2m 垂直检测尺检查,其误差不大于4mm 。
    表面平整度,用2m 靠尺和塞尺检查,其误差不大于2mm 。
    阴阳角正方,用直角检测尺检查,其误差不应大于2mm。
    接缝高低差,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其误差不应大于1mm。 
    接缝宽厚,用钢直尺检查,其误差不应大于2mm 。
10.3.7 分层包裹时,防火板应分层固定,相互压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查验隐蔽工程记录和施工记录。

 
太平洋消防网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0条评论  网友评论

 
目录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