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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出厂检验

6.3.1 检验项目为5.2~5.8七项。
6.3.2 出厂检验项目中任一项不合格时,允许进行返工,直至满足该要求。
6.3.3 控制器必须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逐台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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