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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控制器试验纲要

5.1.1 控制器试验程序见表4。
表4
表4
5.1.2 受试产品试样数为二台,并在试验前予以编号。
5.1.3 表4中1~11项试验应在11~17项试验之前进行。
5.1.4 如在有关条款中没有说明,则各项试验均应在下述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
    a)环境温度:15~35℃;
    b)相对湿度:45%~75%;
    c)大气压力:86~106kPa。
5.1.5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时,则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为±5%。
5.1.6 试样在试验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符合下述要求时方可进行试验:
    a)外表无腐蚀、涂覆层剥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b)紧固部位无松动;
    c)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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