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共享易导致事故扩大
自2002年1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发布起,我国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条例和规章制度,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
这些条例和规定为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确立了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主,公安、质监、交通、环保等多部门协作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
“在上述监管部门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形势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赵来军说。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目前貌似完备的安全管理体系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导致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有发生。
“比如,我们可以从个别重大事故中发现,从一开始的资质审批到日常的存储作业管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都未得到及时发现和改正,存 在明显的监管缝隙。”赵来军说,又如,企业主体责任存在问题。安全事故多发生在刚完成原始积累的民营企业,这些企业看到危化品运输利润比较丰厚,便进入这 个领域,但是管理水平不到位,设施不到位,培训不到位,人防、技防和物防都不到位,事故率就很高。因此,规范化管理非常重要,比如定期的设备检测更新。信 息共享也是规范化管理的一部分,这种精细化的管理,可以有效切断连锁反应。
从已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来看,由于缺乏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系统,在应急处理时容易出现判断失误导致事故扩大情况。进一步讲,消防人员 对仓库内具体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及分布情况一无所知,只能在对仓库和堆场里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种类等信息都不明确的情况下,开展应急处置,最终导致人员伤 亡。
“如果信息被安监、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共享,那么事故应急处置阶段的损失就不会这么严重。”赵来军说。
他建议,基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存储、运输等环节,建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建设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同时与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实现事故应急处理信息共享,实现无缝隙化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