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江苏省靖江市新港园区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一交换泵房发生火灾。4月23日凌晨1时54分,在千余名消防官兵协同奋战16小时之后,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危险化学品仓储大火终被扑灭,没有形成更大范围的连锁爆炸。4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通知,决定从2016年4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此次靖江化工仓储火灾及此前多起危化品安全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法制日报》笔者采访相关学者,探寻如何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
当日,国家安监总局通报,事故原因是由于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违规动火作业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危险化学品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资和原材料、辅料、产成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的需求量和使用量急剧增加。近十多年来,我国化工产业发展迅速,2014年我国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5981家。
同时,由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等各环节都蕴藏着巨大安全风险,导致近年来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亦暴露出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安全监管责任等方面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