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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water spray fire protection systems
GB 50219-2014
主编部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5  年  8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8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9-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1. 2、3. 1. 3、 3. 2. 3、 4.0.2(1)、 8.4.11、 9. 0 1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19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讨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9日

 
制订说明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一2014,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0月9日以第582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为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参编单位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 司北京设计院、水利部电力部西北勘测设计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大连市消防支队,主要起草人为甘家林、何以申、张建国、王永新、李婉芳、李国生、张 兴权、穆桐林、冯修远、马恒。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自1995年施行以来,对规范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特别是对火力发电厂主变压器等的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发 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水喷雾灭火系统应用范围的逐步扩大及相关技术的发展,该规范已不能完全满足各行业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本着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 原则,在总结多年来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同时参考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国内相关标准、规范,对该规范进行 了全面修订.考虑到新修订规范增加了施工、验收的内容.将规范名称调整为“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和原规范相比,修订后的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等规范,并结合目前石油、石化行业水喷雾灭火系统及喷淋冷却系统的应用现状,对原规范中甲、 乙、丙类可燃液体储罐防护冷却的供给强度等参数进行了修订.增补并细化了液化烃及类似液体储罐防护冷却的设计要求,以便于本规范能够在石油、石化等行业得 到贯彻执行。
   (2)近年来,水喷雾灭火系统在部分酒厂得到了推广应用,现行国家标准《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也对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作了规定。因此, 本次修订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饮料酒火灾”,并规定了水喷雾灭火系统保护陶坛或桶装酒库时的设计参数。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9、《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等对水喷雾灭火系统在各自行业内的应用作了具体规定,据此.本次修订对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应用场所 和保护对象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各应用对象的设计要求。
   (3)目前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一般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但因该规范是与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配套的,整体并不适用于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需要。因此,本次修订增加了水喷雾灭火系统施工、验收的要求。
   (4)水喷雾系统在喷水前,火灾可能对系统的干式管道造成干烧,连接件的密封若不能承受干烧,会造成大量漏水,势必影响系统的冷却效果。因此,本次修订对 水喷雾管道连接件提出了抗干烧的要求.但因目前并无管道连接件抗干烧的试验标准,为了方便试验,本规范附录A规定了抗干烧试验方法。
   (5)本次修订,编制组针对变压器进行了一系列灭火试验研究,根据研究结果,修改了水喷雾系统应用于变压器时的相关要求.另外,考虑到水喷雾系统在大型储罐区的实际应用情况,修改了系统供水控制阀的选用要求。
    为了方便广大设计、生产、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 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 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观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二~二00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10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设计参数和喷头布置,系统组件,给水,操作与控制,水力计算,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附加了水喷雾灭火系统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相关内容;
  (2)补充了输送机皮带、液化烃或类似液体储罐、陶坛或桶装酒库等场所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
  (3)修改了变压器水雾喷头的布置、水喷雾灭火系统供水控制阀的选用等工程设计要求;
  (4)增加了水喷雾灭火系统管道连接件干烧试验方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政编码:30038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北京电力行业协会
              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消防支队
              四川森田消防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威逊机械连接件有限公司
             浙江快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安士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清林 智会强 秘义行 李国生 白殿涛
             张兴权 李向东 于梦华 吴文革 张晋武
             王建刚 朱  昆 熊慧明 王德凤 房路军
             陈方明 高志成 涂建新
 主要审查人:阎鸿鑫 宋晓勇 陈雪文 董增强 黄晓家
             魏海臣 邹喜权 郝  伟 卜祥军 朱  青
             王振国 石  军 黄云松 杜啸晓 王明春
             张兆宪 徐康辉 陈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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