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质量验收标准
8.5.1 井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
1 所用的原材料、预制构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各项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2 砌筑水泥砂浆强度、结构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水泥砂浆强度、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每50m³砌体或混凝土每浇筑1个台班一组试块。
3 砌筑结构应灰浆饱满、灰缝平直,不得有通缝、瞎缝;预制装配式结构应座浆、灌浆饱满密实,无裂缝;混凝土结构无严重质量缺陷;井室无渗水、水珠现象。
检查方法:逐个观察。
一般项目
4 井壁抹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混凝土无明显一般质量缺陷;井室无明显湿渍现象。检查方法:逐个观察。
5 井内部构造符合设计和水力工艺要求,且部位位置及尺寸正确,无建筑垃圾等杂物;检查井流槽应平顺、圆滑、光洁。
检查方法:逐个观察。
6 井室内踏步位置正确、牢固。
检查方法:逐个观察,用钢尺量测。
7 井盖、座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稳固。
检查方法:逐个观察。
8 井室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1的规定。
表8.5.1 井室的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数量 | 检查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1 | 平面轴线位置(轴向、垂直轴向) | 15 | 每座 | 2 | 用钢尺量测、经纬仪测量 | ||
2 | 结构断面尺寸 | +10,0 | 2 | 用钢尺量测 | |||
3 | 井室尺寸 | 长、宽 | ±20 | 2 | 用钢尺量测 | ||
直径 | |||||||
4 | 井口高程 | 农田或绿地 | +20 | 1 | 用水准仪测量 | ||
路面 | 与道路规定一致 | ||||||
5 | 井底高程 | 开槽法管道铺设 | Di≤1000 | ±10 | 2 | ||
Di>1000 | ±15 | ||||||
不开槽法管道铺设 | Di<1500 | +10,-20 | |||||
Di≥1500 | +20,-40 | ||||||
6 | 踏步安装 | 水平及垂直间距、外露长度 | ±10 | 1 | 用尺量测偏差较大值 | ||
7 | 脚窝 | 高、宽、深 | ±10 | ||||
8 | 流槽宽度 | +10 |
8.5.2 雨水口及支、连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
1 所用的原材料、预制构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各项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2 雨水口位置正确,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不得歪扭;
检查方法:逐个检查,用水准仪、钢尺量测。
3 井框、井箅应完整、无损、安装平稳、牢固;支、连管应直顺,无倒坡、错口等破损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观察。
4 井内、连接管道内无线漏、滴漏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观察。
一般项目
5 雨水口砌筑勾缝应直顺、坚实,不得漏勾、脱落;内外壁抹面平整光洁;检查数量:全数观察。
6 支、连管内清洁、流水畅通,无明显渗水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观察。
7 雨水口、支管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2的规定。
表8.5.2 雨水口、支管的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数量 | 检查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1 | 井框、井箅吻合 | ≤10 | 每座 | 1 | 用钢尺量测较大值 (高度、深度亦可用水准仪测量) |
2 | 井口与路面高差 | -5,0 | |||
3 | 雨水口位置与道路边线平行 | ≤10 | |||
4 | 井室尺寸 | 长、宽:+20,0 | |||
深:0,-20 | |||||
5 | 井内支、连管管口底高度 | 0,20 |
8.5.3 支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
1 所用的原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各项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2 支墩地基承载力、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支墩无位移、沉降;
检查方法:全数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施工测量记录、地基处理技术资料。
3 砌筑水泥砂浆强度,结构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水泥砂浆强度、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每50m³砌体或混凝土每浇筑1个台班一组试块。
一般项目
4 混凝土支墩应表面平整、密实;砖砌支墩应灰缝饱满,无通缝现象,其表面抹灰应平整、密实;检查方法:逐个观察。
5 支墩支承面与管道外壁接触紧密,无松动、滑移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观察。
6 管道支墩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3的规定。
表8.5.3 管道支墩的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数量 | 检查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1 | 平面轴线位置(轴向、垂直轴向) | 15 | 每座 | 2 | 用钢尺量测或经纬仪测量 |
2 | 支撑面中心高程 | ±15 | 1 | 用水准仪测量 | |
3 | 结构断面尺寸(长、宽、厚) | +10,0 | 3 | 用钢尺量测 |
条文说明
8.5 质量验收标准
8.5.1 本条第2款给出了砌筑砂浆试块留置的验收批的规定,试块强度进行质量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第6.5.3 条的规定:
1 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各组试块的抗压强度平均值不得低于设计强度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2 各组试块中的任意一组的强度平均值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3 砂浆强度按每座构筑物工程内同品种同强度等级为同一验收批;每座构筑物工程中同品种同强度按取样规定仅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设计强度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4 砂浆强度应为标准养护条件下,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强度试验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