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做题入口
联系客服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范速查
»
规范
»
防火卷帘用卷门机 GA603-2006
8.1 标志
8.1.1 每台卷门机应在明显位置处设置清晰、永久的产品标志和质量检验标志。
8.1.1.1 产品标志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a)制造商名称;
b)产品名称;
c)产品型号;
d)产品主要技术参数:额定工作电压、频率、电机功率等;
e)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
8.1.1.2 质量检验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本标准代号;
b)检验部门名称;
c)检验合格标志。
下一篇:
8.2 包装
上一篇: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太平洋消防网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
目录索引
8.4 贮存
8.3 运输
8.2 包装
8.1 标志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3 出厂检验
7.2 型式检验
7.1 检验分类
7 检验规则
6.8 耐气候环境性能试验
6.7 耐压性能试验
6.6 绝缘性能试验
6.5 电源性能试验
6.4 机械寿命试验
6.3 基本性能试验
6.2 外观及零部件检查
6.1 总则
6 试验方法
5.7 耐气候环境性能
5.6 耐压性能
5.5 绝缘性能
5.4 电源性能
5.3 机械寿命
5.2 基本性能
5.1 外观及零部件
5 要求
4 代号、型号
3 术语和定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范围
前言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客服微信
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