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范速查 » 规范 » 防火卷帘用卷门机 GA603-2006
 

5.1 外观及零部件

5.1.1 外壳应完整,无缺角和明显裂纹、变形。
5.1.2 涂覆部位表面应光滑,无明显气泡、皱纹、斑点、流挂等缺陷。
5.1.3 零部件不应使用易燃和可燃材料制作。
5.1.4 手动操作部件应便于操作。
5.1.5 卷门机应设有接地装置和标识,电气接线端应套装耐热绝缘套管,电机出线端子应加装金属接线盒。

 
太平洋消防网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0条评论  网友评论

 
目录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