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范速查 » 规范 » 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08
 

4.1 防火的目的

  在符合其他核安全要求的情况下,核电厂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设计、布置,应尽可能降低由于外部或内部事件而引起火灾的可能性,将火灾的影响降至最低,以实现如下三个方面:
  ——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保证安全功能的实现;
  ——限制那些由火灾引起的使设备长期不可用的损坏事故发生。
  为达到上述目的,核电厂的防火设计应贯彻纵深防御的原则,应达到下述三个主要目标:
  a)防止火灾发生;
  b)快速探测与报警并扑灭确已发生的火灾,限制火灾的损害;
  c)防止尚未扑灭的火灾蔓延,将火灾对核电厂的影响降至最低。

 
太平洋消防网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0条评论  网友评论

 
目录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