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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2006
10.3 主厂房的安全疏散
10.3.1 主厂房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2个,其中应有一个楼梯直接通向室外出入口,另一个可为室外楼梯。
条文说明
10.3 主厂房的安全疏散
10.3.1 新增条文。
燃机厂房高度一般不超过24m,也只有2~3层。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人员很少,厂房内可燃的装修材料很少,厂房内除疏散楼梯外,还有很多工作梯,多年来都习惯作敞开式楼梯。在扩建端都布置有室外钢梯。为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消防人员扑救,要求至少应有一个楼梯间通至各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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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燃料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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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厂区总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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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索引
本规范用词说明
11.7 消防供电及应急照明
11.6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1.5 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
11.4 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11.3 电缆及电缆敷设
11.2 变压器及其他带油电气设备
11.1 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
11 变电站
10.7 其他
10.6 消防给水、固定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
10.5 燃气轮机的防火要求
10.4 燃料系统
10.3 主厂房的安全疏散
10.2 厂区总平面布置
10.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
10 燃机电厂
9.2 照明
9.1 消防供电
9 燃煤电厂消防供电及照明
8.6 其他建筑通风
8.5 运煤系统通风除尘
8.4 油系统通风
8.3 电气设备间通风
8.2 空气调节
8.1 采暖
8 燃煤电厂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7.12 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设备控制
7.11 消防车
7.10 灭火器
7.9 气体灭火系统
7.8 泡沫灭火系统
7.7 消防排水
7.6 消防水泵房与消防水池
7.5 水喷雾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4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7.3 室内消火栓与室内消防给水量
7.2 室外消防给水
7.1 一般规定
7 燃煤电厂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
6.7 电缆及电缆敷设
6.6 变压器及其他带油电气设备
6.5 辅助设备
6.4 汽轮发电机
6.3 点火及助燃油系统
6.1 运煤系统
6 燃煤电厂工艺系统
5.3 建筑构造
5.2 其他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
5.1 主厂房的安全疏散
5 燃煤电厂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4 燃煤电厂厂区总平面布置
3 燃煤电厂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
2 术语
1 总则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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