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做题入口
联系客服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范速查
»
规范
»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GA95-2007[已作废]
6.3 水压试验
6.3.1 一般规定
6.3.1.1
灭火器
维修和再充装时,维修单位必须逐个对灭火器筒体和贮气瓶进行水压试验。
6.3.1.2
二氧化碳灭火器
的钢瓶应逐个进行残余变形率的测定。
6.3.2 试验压力
灭火器筒体和贮存驱动气体的贮气瓶应按制造商规定的试验压力进行水压试验。
6.3.3 试验要求
6.3.3.1 水压试验时不得有泄漏、破裂以及反映结构强度缺陷的可见的变形。
6.3.3.2 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的残余变形率不得大于3%。
下一篇:
6.4 筒体清洗和干燥
上一篇:
6.2 拆卸
太平洋消防网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
目录索引
9.4 不合格分类
9.3 维修能力检验
9.2 维修出厂检验
9.1 检验类别
9 检验规则
8 试验方法
7 报废规定
6.7 维修记录和维修标识
6.6 再充装
6.5 零部件更换
6.4 筒体清洗和干燥
6.3 水压试验
6.2 拆卸
6.1 一般规定
6 维修技术要求
5.6 维修条件检查判定规则
5.5 维修质量管理
5.4 维修人员
5.3 检验设备
5.2 维修设备
5.1 维修用房
5 维修条件
4 总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范围
前言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客服微信
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