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执金吾与都亭
在汉代,水火盗贼不分家,消防未独立分离出来并设置专门的机构,消防治理与社会治安的各项工作统一由武官“执金吾”负责,“金吾”是两端鎏金的铜棒,此官执之以示权威和处理非常事件的权力。
《汉书》记载,西汉长安“每街一亭”,设有16个街亭;东汉洛阳城内二十四街,共有24个街亭。这又称都亭,相当于现在的警察局,内设有建鼓,为 “召集号令”之所,又有亭舍,其建筑比较牢固,有很多房间和大广场,可以驻扎军警,大的可以驻扎几千人。都亭一般是城市内的交通枢纽,由城内出发,或由外 到达城内,都是以都亭为起点或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