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火政官与举火礼
《甲骨文合集》刊载的第583版、第584版两条涂朱的甲骨卜辞,记录了商代武丁时期,奴隶夜间放火焚烧奴隶主的3座粮仓。这是有文字以来最早的火灾记录。
《周礼》记载,周朝设有管理火政的官员:司烜、司爟、宫正。司烜的职责是:“仲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仲春”即春季第2个月,火星出现,司烜要在城中用木槌敲大铃,提醒人们注意防火。这便是更夫喊火烛的由来。
司爟负责对在国都中或城郊野外造成火灾者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处罚。在古代,人们多采用禁火吃冷食的办法来消防。每年到干燥的仲春,司爟敲打木铎传达命令,禁止生火。可这时正是春耕开始的时候,老百姓必须吃饭,因而在禁火期开始之前就得准备好干粮。
宫正为宫中诸官之长,古人以火烛照明,容易失火,宫正的职责之一,便是监督宫中严守火禁,提醒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