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作业是工业、农业、科学、研究、文教卫生等部门不可缺少的工序之一。烘干方法有电加热干燥法和火加热干燥法。在进行干燥作业时,要有可行的防火安全措施。
(1)干燥室应单独设置,其建筑应有二级以上耐火等级,室门应是防火门。如确实生产需要设在车间内,干燥室与车问应用砖墙隔开,门直通室外。有可燃蒸气或可燃粉尘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危险的干燥厂房,其建筑亦应采取防爆泄压建筑结构和能够通风排尘。
(2)非封闭的干燥器不得用于干燥能散发可燃蒸气的物料或被汽油及其他溶剂洗过的零件。如果必须用烘箱烘烤零件,必须待其上汽油或溶剂挥发后再烘烤。
(3)根据物料性质,严格控制干燥温度。开始干燥时,应逐步升温。视情况安装温度计、温度指示仪、温度白动调节系统与报警系统。要保证温度仪器、仪表准确灵敏。蒸汽干燥设备必须能控制蒸汽压力,能防止因压力升高引起温度升高。
(4)物料中含有自燃点低或其他有害杂质,在干燥前必须加以清除。干燥氧化产品时,应在干燥前用清水洗净残存的氧化剂,防止其受热引起产品着火。
(5)间歇操作的干燥器应防止可燃物直接接触热源,干燥室内不准放置其他任何可燃物质。干燥完毕后,要及时清除残留或撒落的物料,特别是残留在热源上的污垢。
(6)传导式干燥器要掌握好温度与干燥时间的关系,防止温度过高,物料与热源接触时间过长,引起燃烧。气流干燥器、沸腾干燥器的风道应尽量垂直,不应有死角,并经常清理,防止物料积聚,引起自燃。
(7)用烟道气加热的转筒干燥器,应注意均匀加热,不可断料,转筒不可中途停止运转。如遇断料或停转,应切断烟道气,并通入氮气。
(8)对于易燃易爆、易氧化、易分解物料,在干燥结束后,必须待其温度降低后方可放进空气,进行排料,防止物料遇空气自燃。
(9)电热干燥器要做到定人、定温、定时操作,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10)能产生可燃素气的干燥设备,利用烟道气直接加热可燃物的干燥设备如滚筒式干燥器,应设防爆片等防爆泄压装置。粉尘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危险很大的干燥设备宜设置抑爆炸系统。在干燥系统的排气管上安装感温感烟自动报警装置,以及氮气或蒸汽灭火自动连锁裝置。干燥设备附近应备有蒸汽灭火管线及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