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范速查 » 规范 » 消防产品 消防安全要求 GA1025-2012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消防产品 消防安全要求
Fire products-Requirements for fire safety 
GA 1025-2012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23日
施行日期:2012年11月23日

 
 
    本标准的第4、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鹏翔、东靖飞、余  威、张德成、程道彬、刘  程、王  瑛、沈坚敏、赵华利、陆  曦、冯  伟、庄  爽、徐耀亮、刘  霖、王学来、刘连喜、毛毅平、聂  涛、李海涛、蒋旭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本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为满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主要种类消防产品的功能性和安全性要求,适用于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
    本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消防产品技术鉴定工作,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保障消防产品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太平洋消防网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0条评论  网友评论

 
目录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