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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消防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消防泵组等专用系统组件必须采用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5.1.2 主要系统组件的外表面涂色宜为红色。
5.1.3 安装在防爆区内的消防炮和其它系统组件应满足该防爆区相应的防爆要求


条文说明
 
5.1 一般规定

 
5.1.1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中采用的消防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消防泵组等专用系统组件是固定消防炮系统实施区域灭火的主要设备,它们的性能好坏直接关系到灭火的成败。因此,专用系统组件的性能必须通过国家消防装备检测中心检验证明其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5.1.2 实践证明,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专用系统组件需统一其外表涂色的要求,否则容易和其他工艺设备发生混淆。一旦失火,消防人员的思想和行动都比较紧张,容易造成误操作。根据国内外的消防惯例,本条规定了统一涂色要求。
5.1.3 消防炮等专用系统组件的性能好坏直接关系到灭火的效果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当其安装在防爆区场所时应满足防爆场所规定的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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