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石油库之间的安全距离
《石油库设计规范》第4.0.7条注8,当两个石油库或油库与工矿企业的油罐区相毗邻建设时,其相邻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可取相邻油罐中较大罐直 径的1.5倍,但不应小于30m。当前工业布局往往呈现块状,化工园区的建设比较普遍,油库和油罐建造逐步向大型过渡,10×104m³油罐的直径达 80m,1.5倍直径就是120m。而作为同一油库内的相邻两个油罐,以浮顶罐为例,间距为0.4D,即32m,且特殊情况下还可取20m。从工程实际和 当前土地资源紧张实际情况出发,相邻油库油罐间的间距应予以适当放宽,大型油库可以参照4.0.7条与工矿企业的安全距离60米确定;其它油库应根据储存 油品的种类和油罐容积分别作出规定,予以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