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是国务院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改革举措之一。今年3月份时,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 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要建立制度则应着重回答三个问题:一是谁公开,二是公开什么,三是怎么公开,也就 是要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和渠道。
企业公开产品标准信息的法定义务是驱动这个制度的原动力。在《标准化法》的修订中,企业被松了绑、减了缚,企业产品标准不用备案了,改成自我声明公开了。设定公开企业产品标准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这是制度实施的第一个基本要素。
企业是实施产品标准信息公开的主体,公开企业产品标准信息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在整个制度运行的闭环中,法定义务是驱动企业上网公开 的一个导火线。只有把这个导火线点燃以后,后面的这个社会参与才能够进来,市场竞争带来的压力才会出来了。在法定义务和市场压力的双动力下,公开企业产品 标准信息的主体责任才会不断得到落实。可以看出来,等制度运行成熟之后,法定义务的作用相对会越来越小,市场竞争所带来的驱动力将越来越强。但是,在制度 开创的初期,必须要规定企业有将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开的义务,只有产品标准进来以后在市场规则的策动下,制度才可以运转起来。因此,企业公开产品标准信息 的法定义务是驱动这个制度的原动力。在《标准化法》的修订中,企业被松了绑、减了缚,企业产品标准不用备案了,改成自我声明公开了。设定公开企业产品标准 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这是制度实施的第一个基本要素。
在《标准化法》的修订中,必须明确企业对公开产品标准合规性承担责任,同时对产品标准的实施后果承担责任,这是制度实施的第二个基本要素。
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必须是准确地、完整地描述企业产品的质量特性。对于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保障,从制度整体设计上看,是寄 希望通过市场规则的持续作用,落实企业主体作用,让企业持续自我改进。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如树立行业典范、制定公开指引等措施,加强引导,尽量将公开标 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水平提升到尽量高的层次。用标准中的文字去表达一个产品所具备的质量特性,永远是不全面,所以产品标准信息的完善是持续的过程,它会随 着消费者消费能力的成长和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能力的提升而不断改进。在这个改进过程中有两个责任必须落实:一是企业必须承担公开标准的合规性责任,就是企业 公开标准信息的行为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的规定。二是企业必须承担公开标准作为其产品质量的明示担保责任,也就是说企业生产和销售的 产品必须符合企业公开的产品标准信息。这两个责任的明确符合商事责任自担的基本法理要求。只有把这两条落实了,就可以有效地剔除企业公开的“出圈”标准, 将夸大、虚构的表征指标以及不合规的标准内容通过社会监督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清除掉,形成由上到下的挤压力。同时,需要“逼升”企业产品标准。在充分给予 企业公开标准形式和内容的主导权时,调动社会专业机构和消费者组织对企业公开的产品标准进行“评头论足”,利用市场去驱动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改进产品标 准,形成促使其不断提升产品标准的推动力。在社会监督的压力和市场竞争的推力的共同作用下,企业公开的产品标准信息相对于产品质量特性的饱和度越来越高, 产品标准越来越贴近产品质量特性,也就是产品标准结构的完善性还是内容的科学性都会更加逼近产品本身的特点。这既是制度实施重要基础也是制度实施必然结 果。在《标准化法》的修订中,必须明确企业对公开产品标准合规性承担责任,同时对产品标准的实施后果承担责任,这是制度实施的第二个基本要素。
在《标准化法》的修订中,须明确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统一性和公证性,这是制度实施的第三个基本要素。
公开企业产品标准应通过第三方具有公证能力的平台。统一的平台对于制度实施至关重要。第一,便捷。要让整个社会来参与制度的运行和 完善,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获取、比对和使用活动,就必须让消费者能够,包括企业的同行能够非常便捷地获取它。那么怎么便捷获取它?统一门户最好,鼓励多渠道 链接。第二,公证。平台公开企业产品标准还有一个重大的作用就是公证。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的监督权,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平台数据必须具有 第三方公证性,有效杜绝企业抵赖行为发生。所以必须是第三方的服务机构来主导、搭建并运行这个平台,政府机构也可以承担这个平台的建设、运维者,但这和当 前简政放权的改革大势并不相符。同时,政府可以是平台的一个用户,企业也是用户,以这种方式来保证标准信息数据的公正性。对企业来讲,这是企业公开的产品 标准信息,企业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消费者来讲也一样,消费者只能依据这个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对政府来讲,也是通过这个公开的企业产 品标准数据来实施市场监督职责。在《标准化法》的修订中,须明确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统一性和公证性,这是制度实施的第三个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