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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个人消防罚单”引发媒体议论,你怎么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31  来源:消防网  浏览次数:818

    在楼道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逾期不改,北京龙潭派出所对该户居民进行警告并处50元罚款。这是北京市消防执法权限调整到基层派出所后,开出的首例“个人消防罚单”。

    消息发布后,引发社会广泛议论,我们来看几个观点:

    新京报:可别昙花一现

    北京论坛“首张个人消防罚单”是北京“警力下沉”改革的一个标志。值得强调的是,这并不是运动执法的杀鸡儆猴,而是常态化执法的“零的突破”。

    5月27日,北京市一名居住在幸福北里小区的市民,因在楼道里堆放杂物,构成“堵塞疏散通道、逾期不改”的消防违法行为,被东城区龙潭派出所处以警告以及50元罚款的处罚,这是由北京市派出所开出的首张“个人消防罚单”。

    其实,居民在楼道里堆放杂物,堵塞楼道,似乎是件见怪不怪的事情了,这次为什么会遭到处罚呢?

    我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个人违反前述规定,将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在我们的印象当中,似乎只有舞厅、饭店、百货商店等单位占用了疏散通道才会被处罚,很少听说有居民被处罚。于是,这种“见怪不怪”也让很多居民产生了侥幸心理,以为堵塞楼道并不算违法,最多算是“不文明”。

    事实上,《消防法》等法规未明确由哪个部门实施前述监督,而之前消防检查、处罚,主要是由公安机关内部的消防部门来执行。但消防部门人手相当有限,不可能像派出所这样广泛接触基层,所以之前执法很难触及居民楼。

    而这次,北京调整了“消防监督执法权限”,将开具消防罚单的任务划归到派出所民警,使得一线执法力量能够深入小区,在楼道中发现消防监督的“死角”,触动了之前消防执法较难触及的地方。可以说,这次的“首张个人消防罚单”也是北京“警力下沉”改革的一个标志。

    值得强调的是,这次的“首张个人消防罚单”并不是运动执法的杀鸡儆猴,而是常态化执法的“零的突破”,因为这次“消防监督执法权 限”调整后,今后对于楼道的消防监督执法,将是派出所片警的日常性工作。而且这次的执法,也是先告知、要求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居民,才做出处罚,也体现了 法律宽严相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违法定性”不以为然,但保持楼道通畅的确是对居民的生命负责。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法制处宋丽娜介绍称,消防灭火救援有两个顽疾:一 是在楼道里堆杂物、给电动车充电;二是私家车占用应急通道。2014年7月管庄西里建东苑小区火灾;去年11月车公庄大街一号院数间板房着火……很大因 素,是由于楼道堆放杂物引发。

    “祸患积于忽微”,消防法规中的字字句句,都是以生命为代价书写的,作为个人,理应学会遵守、敬畏消防法规,不要在涉及生命的问题上自欺欺人。别把在居民楼道中堆放杂物不当成违法,更不能见怪不怪,真的发生了火灾,没有地方买后悔药。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湖北日报:警示教育作用明显

    在楼道或小区公共道路堆积杂物的行为,相信很多居民区都很常见。以往消防部门大都是进行批评教育,最多也就是责令整改。堆积的杂物,大多属于易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这些“拦路虎”又可能导致逃生无门,造成严重伤亡,这样的悲剧不是没有发生过。

    然而,总有部分居民对消防安全缺乏认识,不仅故意堵塞消防通道,还拒不改正,这不仅是对相关法规的无视,更是对生命安全的漠视。

    北京市此次开具的首张消防罚单,具有强烈的示范意义。在处理消防安全隐患时,不能总是停留在苦口婆心的说教层面。尤其对待那些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有必要加大执法力度,通过罚款、行拘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

    刘剑飞(读者)

    北京青年报:小样本亦有大意义

    消防罚单,而且是开向居民个人的消防罚单,许多人都是第一次听说。站在维护公共安全的角度讲,虽然北京市开出的这张罚单只有50元,但其无论是在北京还是放在全国,都具有大意义。

    现实之中,无论是在小区的公共道路上,还是在楼道里,乱停车、乱放东西的现象比比皆是。即便是小区里规划了车位,也有许多车辆也根 本不考虑消防通道。同时,在楼道里乱放家具、垃圾等现象,更是比较常见。这些问题,看似非常小,也非常普通,实际上可能会阻塞一条又一条的消防通道和生命 通道,有些时候可以够得上影响甚至危害公共安全之罪。

    北京开出首张消防罚单,绝非是相关部门的小题大做,而是有理有据有节之举。作为普通居民,也都应该学习一些安全常识,呵护好消防通道。要明白,基层派出所是有权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自动消防设施、室内消火栓、防火门、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等进行处罚的。而我们每一个人,也都应该拥有起码的安全意识。

    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基本都存在象征性的警示和教育意义。尤其是面对一些可以影响到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一方面,希望执 法部门能够硬起来,不要怕麻烦,哪怕是非常轻微的违法违规之举,也应该进行查处;另一方面,通过这样的小处罚,国人也应该慢慢树立基本的安全常识,尽自己 最大努力去呵护自己及周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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