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级耐火等级商店建筑,地上9层,地下2层,室外设计地面标高为-0.5m,室内设计地面标高为±0.0m,上人平屋面标高为31.5m,屋面面积同标准层面积相同,并设置有高度为1100mm女儿墙。建筑主体结构中结构梁均采用耐火极限为2.00h的不燃性构件,承重柱均采用耐火极限为3.00h的不燃性构件,楼板均为耐火极限2.00h的现浇混凝土楼板,上人平屋面采用了耐火极限为1.00h的新型高承重荷载不燃性材料,商场内所有装修材料均采用不燃和难燃材料。
该建筑两侧临街,设置有环形消防车道,并沿建筑的长边连续布置了登高救援场地。面对登高救援场地的建筑立面自地上二层开始按每个防火分区布置有多个间隔15m的消防救援窗(1200mm×1200mm,距室内地面为高度1200mm),登高救援场地范围内设置有地上式水泵接合器组,距接合器旁5m处设置有1个符合保护距离要求的室外消火栓,可在发生火灾时单独为水泵接合器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