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如何推进执法规范化的几点建议
公安消防部队承担了大量的灭火救援、抢险救灾任务,在人民群众心中有着“保护神”的美誉,但是上文中提到的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部队 整体形象,影响部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为了解决影响执法规范化的突出问题,必须克服认识上的偏差,自觉用公平正义理念指导监督执法活动,为促进地方经 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着力解决责任制问题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公安消防部门作为消防监督工作的主体,在对“防火”概念的理解上,往往在如何防的技术层面上对市民 群众讲的多,而对百姓如果因防火工作失控、疏管造成后果的责任追究和人身处罚方面讲的少。因此,部队各级要在推动加强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责任制落实的同 时,应把市民群众的防火责任和义务纳入进去,尤其是各类业主,要通过银行信贷、保险公司投保等环节明确和落实他们的防火责任,努力形成和健全一套“主体明 确、分工协作、制度完善、责任落实、追究到位”的点、线、面结合的社会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方面,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行业、企 事业和公民的消防安全义务和责任,一改以往消防部门越俎代庖、统包统揽的消防执法定向思维和固定模式,大力纠正消防责任事不关己和对火灾隐患熟视无睹的不 正常现象。努力形成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成员单位自我管理机制。另一方面,依法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出不 足,纠正错误;对拒不整改或属于政府责任的,尽好参谋之责,及时向政府报告。
(二)进一步挖掘基层派出所的监督作用,着力解决人员问题
在现役警力不增加的情况下,仅仅靠招收地方消防协管员的做法也只是权宜之计,而不是长久之策。而且消防监督协管员在执法资格、人员 管理体制等各方面还有很多不便。因此,要从根本上缓解基层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关键还是要发挥基层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 隐患,真正实现“两极监督、三级管理”。为缓解人员紧缺和工作量大的矛盾,部队可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招聘地方文职人员充实到窗口、办公室等 岗位,负责内勤工作,让专业的监督人员从繁杂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全面投入到监督执法工作中去,弥补警力不足,提高办事效率。
(三)成立社会化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着力解决技术规范问题
随着各类超规范的建筑和工程项目的日益增多,在消防审核验收上肯定还会遇到新的问题。为了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现有消防 技术规范没有大规模修订的基础上,迫切需要成立一个由上级机关或政府认可授权的建筑消防审核专家组,成立具有正式资格证书的消防中介公司,由专家组对超规 范的建筑进行论证会审,并出具审核意见,从机制上解决当前消防行政审批工作的瓶颈问题。
(四)改变大包大揽、死看死守的监督检查模式,推动消防监督工作科学化
一是改革监督模式。进一步加快消防监督由监管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梳理服务为先、监督为本的观念,重结果监督、重动态管理,改被动监 督为主动监督,切实为单位和老百姓办实事。二是改进监督措施。在消防监督方法上,要根据不同单位和常识,相应地实施超前监督、跟踪监督、抽样监督、专项性 监督,实行公开与突击相结合、多种监督手段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在消防处罚中,除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外,还要根据火灾隐患 大小、单位规模、违法情节等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消防设计、施工单位的监督。
(五)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提供优质、高效的消防安全服务。一是要借助新兴媒体,比如电视、广播、杂志、网络等资源优势,定期播放消 防安全常识。通过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向民众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同时,通过发放民主评议测评表,及时了解民众对消防安全的需要。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与 相关部门对接,对社会公益项目、民生工程及政府重点工程提前介入、上门服务,缩短办结时限,提供优质、高效的消防安全服务。
总之,推进消防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其实质就是以服务民众为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