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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公安处发布春季防火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08  来源:太平洋消防网  浏览次数:441
 春季是火灾高发期,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为预防火灾,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教学馆、宿舍、实验室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电发夹、电磁炉、电暖宝等电热器具,必须做到“人走即切断电源”。

二、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使用高温高压设备的场所,要严禁烟火,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严禁违规作业。

三、进行生产、科研和实验,各种设备运行期间严禁无人看守,作业结束后,要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四、使用各种充电设施,必须远离易燃、可燃物品。

五、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定并落实规章制度,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操作。

六、严禁在校园内烧荒、焚烧垃圾,严禁在建筑物内焚烧信件等物品。

七、严禁使用带有加热、过滤、加氧设施的鱼缸养鱼。

八、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所管辖的区域,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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