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协【2019】4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区第三次消防设施操作员及消防员全国统考工作的通知
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2019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第三次统考计划安排,现就我区2019年度第三次消防设施操作员及消防员全国统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二)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三)初级消防员。
二、考试形式、时间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形式。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及初级消防员考试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组成。
(二)考试时间。理论知识考试:2019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北京时间14:00--15:40(100分钟);技能操作考试:根据初、中级考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场设置。根据初、中级考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
理论知识考试范围:《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初、中级技能)修订版》教材、《消防员(基础知识、初级技能)修订版》教材。技能操作考试由中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新疆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四、报考时间、条件及方法
(一)报考时间。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19日。
本次考试,乌鲁木齐考点因受考场数量限制,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及初级消防员考试报名总人数控制在1500人以内,其他考点地区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注: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乌鲁木齐考点包含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哈密、石河子等5个地区;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乌鲁木齐考点包含全疆15个地区;初级消防员考试,乌鲁木齐考点包含全疆15个地区)。
(二)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1)经消防设施操作员正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2、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消防设施操作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初级消防员
(1)经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三)报考方法。登录报名网址(请使用IE浏览器),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网址为:http://117.146.21.45:880/,消防员报名网址为http://42.96.150.27:3830/。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申报材料填写、报名、缴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申报材料填写如下图所示:
1、符合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条件第一项者,按下图要求填写:
2、符合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条件第二项者,按下图要求填写:
3、符合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条件第一项者,按下图要求填写:
4、符合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条件第二项者,按下图要求填写:
5、符合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条件第三项者,按下图要求填写:
6、符合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条件第四项者,按下图要求填写:
7、符合初级消防员报考条件第一项及第二项者,按下图要求填写:
五、考试费用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的通知》要求,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
(一)初级。每人缴纳考试、考务费169元。补考人员需重新缴费报名。
(二)中级。每人缴纳考试、考务费254元。补考人员需重新缴费报名。
(三)交款方式。统一网上缴纳。
财务联系人:孟宪科 0991-5659607;
报名联系人:刘晓磊0991-5659602、陈萍 0991-5659603;
投诉举报:0991-4688422。
附件:消防设施操作员及消防员考试报名中常见问题注意事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协会
2019年8月8日
附件:
消防设施操作员及消防员考试报名中
常见问题注意事项
· 1、登录报名网址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浏览器8.0、Google Chrome浏览器12.0、火狐浏览器18.0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否则页面显示不全,不能报名。
2、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一个用户名只允许注册一次,无须重复注册,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及密码即可登录系统(注:密码丢失可点击“忘记密码”,通过系统提示找回)。注册填写的“个人信息”将引用到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信息中,请确保所填信息完整、有效且与实际相符。手机号码将作为考生接收考试相关信息的直接工具,请确保长期使用,“常住地址”即为成绩合格后收取职业资格证书地址,请按照示例填写。
3、“申报材料”信息填写时,要根据通知中对应示例图填写,所选报考条件中若带有“连续见习工作X年”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X年”字样,务必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上要显示连续工作年限、从事岗位且劳务合同需单位法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4、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经一级审核(当地大队或支队)通过后,方可填写“申报材料”信息,“申报材料”信息分别经一级审核及二级审核(总队)通过后,方可添加考试批次(选择“鉴定考试”下拉菜单“考试报名”,点击主页面 “报名”按钮,添加对应的考试批次),添加考试批次时,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考试类型及考生科目,一经选择,不能修改,完成缴费后即视为报名成功。
5、点击系统主页面右上角“帮助”按钮,可查看当地支队、大队审核人联系方式及姓名。
6、根据中国消防协会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以往参加全国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单科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只保留一年,考生必须在一年内及时参加不合格科目的补考,否则已合格科目成绩过期作废。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只需补考对应不合格科目,若重复参加已合格科目的考试,以一年之内最后一次参加该科目考试的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