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消防协会
宁消协【2018】01号
关于2018年度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宁夏考区的公告
各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消防文员、有关学员:
根据中消协【2017】100号《关于2018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结合宁夏消防协会2018年度工作安排,宁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本年度全国鉴定理论和实操技能统考,现将鉴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及级别
建(构)筑物消防员(对应2015年版《职业分类大典》消防设施操作员)初、中级;
灭火救援员(对应2015年版《职业分类大典》消防员)初级。
二、理论知识统考日期
1、2018年6月24日(星期日)
2、2018年12月16日(星期日)
三、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建(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技术人员。
四、基本要求
(一)文化程度: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年龄要求:18至55周岁;
五、报名条件
(一)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和灭火救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人社厅结业证书者;
2、连续从事消防行业见习1年以上者。
(二)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人社厅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1、理论统考申报第二季度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第四季度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
2、申报截止日期后,一律不受理本批申报工作。
(二)报名所需
1、《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准确填写,此表一式两份;
2、本人免冠小2寸红底照片4张,申报表上各粘贴一张,剩余两张制证备用。
3、满足条件(1)(经建(构)筑物消防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的考生需要提供自治区人社厅颁发培训结业证复印件1份;
4、满足条件(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的考生需要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资历证明(单位开具的从事消防本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所在单位缴纳的社保明细单,需加盖社保局公章及本单位财务印章)。
(三)资料审核
(一)报名参加鉴定考试人员的申报材料由鉴定站进行审核,对符合鉴定条件的人员建立档案,核发准考证,对不符合鉴定条件的人员将其申报材料全部当场退回。
(二)对符合鉴定条件的人员收取鉴定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初级每人190元,中级每人240元。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银川市北京东路175号宁夏建筑材料研究院3楼。
联系人:郑杰电话:60879625057629
邮箱地址:nxxfxh@163.com
协会网址:http://www.nx119.org.cn
八、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一)理论知识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共200道题,每题0.5分。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10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60道。考试时间100分钟。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按照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统一要求,考试试卷由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印制。
(二)技能操作考核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核时间初级、中级不少于3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具体时间根据鉴定站工作安排情况另行通知。
(三)对单科成绩的处理办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请联系鉴定站进行补考,并填写《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理论补考申请表》1份。
九、鉴定地点
(一)理论考试地点:银川市实验中学(银川市北京东路252号进宁北街西侧)。
(二)技能操作考核地点:宁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宁夏消防总队培训基地院内,西夏区文翠北路军马场向北3公里即到)。
十、考试必带物品
(一)理论知识考试
携带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黑色中性签字笔等考试工具。
(二)技能操作考核
携带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
十一、鉴定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成绩阅卷后,报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对外公布,考生学员可进入宁夏消防信息服务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十二、证书领取
鉴定考试合格人员将颁发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方式由鉴定站另行通知相关联系人。
附件:1、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docx
宁夏消防协会
2018年1月16日
抄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宁夏消防总队
抄送:各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