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范速查 » 规范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 GB/T5135.18-2010
 

6.7 辅助固定部件

6.7.1 消防管道支吊架采用辅助固定部件时,应设置合理,便于安装固定。
6.7.2 辅助固定部件采用扁钢部件时,扁钢部件的厚度宜不小于3mm且外表面应有防腐涂层或镀层。
6.7.3 按7.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消防管道支吊架整体在表1中规定的其可承受的最大管道公称直径对应的试验载荷下保持1min,辅助固定部件应无断裂和明显变形等失效现象。
 

 
太平洋消防网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0条评论  网友评论

 
目录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