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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冷轧及冷加工

6.10.1 热处理炉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6.9.7条的规定。 
6.10.2 镀层与涂层的溶剂室、配制室以及涂层黏合剂配制间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和除尘装置。 
6.10.3 退火炉地坑应设煤气浓度监测装置。 
6.10.4 热镀锌作业线锌锅电感应加热器所处空间应设置通风装置。 
6.10.5 涂胶机及其辅助设备应设有消除静电积聚的装置。 

6.10.6 油质淬火间和轴承清洗间内的电加热油槽或油箱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6.9.8条的规定。 
6.10.7 保护气体站宜独立建造,并应设防护围墙。 
 
条文说明
 
6.10 冷轧及冷加工

 
    冷轧指在常温下对原料进行轧制加工的工艺过程。如冷轧带钢轧机、冷轧钢筋轧机、各种冷轧钢管轧机。
    冷加工指在常温下对原料进行非轧制加工的工艺过程。如冷拔、冷弯(焊管)、冷挤压。冷轧的后续加工如涂镀工序也归入冷加工工艺中。
    针对以上工艺流程,确定冷轧及冷加工的重点防火区域或主要建(构)筑物及设施是液压润滑系统、电缆夹层、电缆隧(廊)道、电气地下室、镀层与涂层的溶剂室或配制室以及涂层黏合剂配制间、保护气体站、油质淬火间和轴承清洗间等可燃油质的使用场所、轧机区。
6.10.7 冷轧钢带热处理所用保护气为纯氢气或含氢气体,属易燃易爆气体,因此保护气体站宜为独立建筑,并设有围墙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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