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范速查 » 规范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GA836-2009
 

8 档案

8.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档案应包含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综合评定等所有资料。经复验合格的建设工程验收档案应将不合格项目的整改证明资料和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复验记录表》等材料与原验收材料一并建档保存。
 
8.2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档案内容较多时可立分册并集中存放,其中图纸可用电子档案的形式保存。
 
8.3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验收原始技术资料保存期限为五年,其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太平洋消防网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0条评论  网友评论

 
目录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