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考试资料 » 其他 » 正文

案例101:一栋8层的高层宾馆商业综合大楼,产权分属于5家银行单位,存在火灾隐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6  来源:太平洋消防网  浏览次数:1294

一栋8层的高层宾馆商业综合大楼,产权分属于5家银行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安全疏散通道封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防火分隔设施被拆除等,辖区消防支队在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后,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进行罚款处罚,但隐患仍然未改。

问:你认为应采取哪些好的办法和措施来推动类似火灾隐患的整改?

解析:(1)明确各相关单位的整改责任,确定责任人。(2)由所属公安机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建议停业整改并列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3)抄告相关部门,实行部门联合整治。(4)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处行政拘留处罚。(5)依据消防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安全疏散通道封堵的行为,依法强制执行。

2、在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期间,将托儿所、幼儿园也列为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问:对托儿所、幼儿园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注意哪些要点?

解析:(1)选址:托儿所、幼儿园严禁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不应和汽车库组合建造。耐火等级为四级或三级时,幼儿园、托儿所的相应层数分别不应超过一层、二层。当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托儿所、幼儿园不应超过三层。(2)安全疏散:一般情况下,托儿所、幼儿园应独立建造。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必须自成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独立的完备的安全疏散系统。每个教室、寝室、活动室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3)用火用电:托儿所、幼儿园应配备采用蓄电池的应急照明装置,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灯照明。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幼儿活动场所、幼儿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气设备。(4)安全管理:制度、职责、宣传、培训。

3、按照公安部61号令及相关规定,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问:对医院的病房楼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注意检查哪些重点内容?

解析:(1)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2)检查用电用气设备。严禁在病房内使用明火烘烤衣物。为方便病人设置的加热食品的炉灶,必须统一设在固定的安全地点。(3)检查氧气瓶或集中输氧系统。(4)检查高压氧舱。(5)检查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6)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7)检查建筑耐火等级。

 

如何查看完整内容?

方法: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查看!海量考试资料、通关题库,应有尽有!

欢迎关注太平洋消防网官方微信:tpy119com

 

手机版消防考试题库

微信扫一扫,开始做题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