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5层高的写字楼内,在第5层设一歌舞厅,歌舞厅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在歌舞厅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吊顶用轻钢龙骨和纸面石膏板装修,墙面用胶合板装修,地面铺木质地板。舞厅设有2个安全出口,在出口上方设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写字楼为敞开式楼梯间。问:
(1)该歌舞厅的室内装修是否符合要求?为什么?
解析:歌舞厅室内装修不符合要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系统时,室内装修所选材料可降一级,但不包括设在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墙面、地面装修应为B1级。
(2)写字楼和歌舞厅内安全疏散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为什么?
解析:不符合要求。写字楼楼梯应为封闭楼梯间;歌舞厅内除在出口处设疏散指示标志外,还应在主要疏散路线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3)该歌舞厅最多能容纳多少人?
解析:该场所最多容纳人数,应根据其建筑面积按0.5人/平方米计算,最多能容纳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