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5日上午,宝安公安分局西乡派出所查处一起消防安全管理人指使他人违法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案件,目前涉事安全管理人王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9月5日上午,市公安局第一巡查督导组联合西乡派出所消防监督组对西乡所辖区的某精品酒店进行消防督查时,发现该酒店的消防控制室内一名工作人员无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上岗。西乡派出所消防民警随即将涉嫌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王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审讯,违法行为人王某(深圳恒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安全主管兼消防安全管理人)交代称该精品酒店所在物业的消防控制室由深圳恒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并服务该精品酒店所有物业管理、消防设施维护、消防控制室值守等;违法行为人王某对对自己作为安全主管兼消防安全管理人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宝安警方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宝安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提醒广大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控制室是企业确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值班人员熟练掌握操作系统,可将初起火灾消灭萌芽状态。消防控制室作为企业的自动消防系统的"大脑",对上岗值班人员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消防控制室应24小时设专人上岗值班,每班至少2人,且值班人员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考试,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值班期间要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