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
我办定于从即日起对外发放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通过考试的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考评办(绿景一路26号三楼)1号窗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休息。
通过人数:未公布
公告网址:http://www.fskszx.com.cn/fskszx/article.do?id=402880825c2f16bc015c612389b07a79
广东省江门市
我院定于2017年6月2日起发放2016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请考试成绩全科合格的江门报名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江门市人事考试院领取(个人代领凭代领者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取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一楼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大厅;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通过人数:未公布
公告网址:http://www.jmkszx.com/news/show-2154.aspx
广东省揭阳市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经省审核通过后,已发放资格证书。请我市有关考生于2017年12月1日前持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的证书我办将于逾期处理。希各知照!
通过人数:1人
http://www.jyrsks.com/newsfile/newslist/20170601/20170601101120564.html
广东省河源市
2017年6月1日开始发放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请通过考试审核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尽快到河源大道北177号(诚丰大酒店斜对面)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二楼人事考务室领取,联系电话:0762-3687298(注意:如代领证书的,须提供证书持证人和代领者的身份证原件)。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上班)。
通过人数:未公布
公告网址:https://ks.hylss.gov.cn:7002/ww/z/a/ks_news_detail/1/ff8080815b611a8c015c614ee4cf02de.html
浙江省舟山市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正在发放。请考生于一个月内领取证书。
领证地点:市属及两区合格人员请到市行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窗口(舟山市行政中心东2号楼二楼)
岱山县合格人员请到县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科(岱山县高亭镇竹屿新区鱼山大道693号县行政中心B3楼413室)
嵊泗县合格人员请到县人力社保局职称培训科(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33号二楼专技科)
领证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 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80-2281576 4400402 (岱山)、5085214(嵊泗)
特别提醒:
1、个人领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领: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单位代领:凭单位领证公函、领证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通过人数:未公布
公告网址:http://www.zsrsks.gov.cn/ksfw/zsxx/201705/t20170531_867056.htm
浙江省温州市
领证地点:温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办公楼911室)。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须携带证件:1、本人领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领: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联系电话:0577-89090511
通过人数:未公布
公告网址:http://www.wzks.cn/new_view.aspx?id=390
山东省枣庄市
枣庄考区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已经准备就绪,请各单位人事处(部)统一组织人员前来办理。
办理时携带资料:
1、《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贴一寸照片,盖报考时单位公章,如调动工作,盖现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申报资格”填“考试名称”,“证书编号”“管理号”可通过合格人员名单查询);其他项目按报考时如实填写;
2、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兼可);
3、准考证(如丢失,则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报送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
证书领取时间:材料报送后的下周四、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二楼);电话:0632—3312940.
通过人数:21人
http://www.zzhrss.gov.cn/modules/zzhrss/jsp/site/rsks/showInfo.jsp?articleid=50425
山东省菏泽市
我市定于2017年6月5日至6月9日发放,规定日期外办理证书的时间为每周周一(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发证地点为: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桂陵路3999号(长城路与桂陵路交叉路口往北100米路东)〕2楼服务大厅5号窗口。请登陆菏泽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查看《关于印发<人事考试资格证书办理及补发程序>的通知》(菏人考函〔2010〕1号)和《人事考试证书办理及补办需提交材料须知》,按有关规定办理。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0-5310500
通过人数:22人
http://www.hzrsks.gov.cn/nei_rong.aspx?a=2446
辽宁省丹东市
2017年6月19日-2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办理。
需提供的材料
(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此表信息须用A4纸打印;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位)证书和报考时所需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时所需工作年限证明,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合格证书上。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审核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原丹东市人事局)六楼608室。
四、领证时间
因提供材料后需到省人事考试局加盖公章,具体领证时间另行公告。
通过人数:未公布
公告网址:http://www.ddrsrc.com/newinfo?infoId=4501
辽宁省阜新市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证明;另有免试人员需提交符合免试条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请以上人员携带材料于6月1日至6月16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楼三楼考试中心303室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并接受发证部门的复核。
材料复审合格后,请于7月3日至7月7日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楼三楼考试中心301室领取合格证书。
凭虚假证书报考、擅自涂改证书及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者,不予发证。
通过人数:未公布
公告网址:http://www.lnfx.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