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要求
消防控制室日常要求消防控制设备设置在自动状态。具体检查要点为:
(1)检查测试火灾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检查消音、复位、自检等功能,测试远程迫降消防电梯、启动消防水泵;
(2)检查末端试水试验,查看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报警阀是否动作,并将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3)启动防火分隔设施(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防火阀)等;
(4)查看设备是否动作到位,启动防排烟设备时,空调系统是否停止运行;
(5)利用控制室火灾事故广播,建筑内所有位置收听清晰;
(6)测试消防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运行是否正常。
2、维护
(1)消防控制室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使用。
(2)消防控制室的设备、消防自动设施每年需经专业检测机构,取得合格检验报告。
(3)制定严格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包括系统操作规程,值班操作人员职责,系统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火灾事故处置程序等。
(4)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设施、设备。
(5)建立消防控制室管理档案,制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记录,消防控制室巡查记录,消防自动系统维保台账。
3、日常管理
(1)消防控制室实行24h专人值班,不得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需经消防培训,考取岗位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熟记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4)值班期间严禁喝酒,不得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设为无声状态。
(5)严密监控设备运行状态,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作好记录,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6)消防控制室一旦使用,未经消防监督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4、火情处置程序
(1)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
(2)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妥善的处置,并将系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同时做好记录。
(3)确有火灾发生时,值班人员要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报警时应说明单位地址、着火位置、有无人员被困、火势情况,同时派人到主要路口接车。
(4)启动火灾事故应急疏散广播、组织火灾初期扑救,通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