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消防局公布了今年上半年火灾统计情况,以下数据不包含森林、草原、铁路、港航等火灾。
今年1至6月份,全国共接报火灾17.2万起,亡911人,伤756人,已核直接财产损失19.2亿元,与去年上半年相比,四项数字分别下降 16.7%、18.5%、7.1%和25.5%;其中,较大火灾38起,同比下降2.6%,未发生重大和特大火灾(去年同期发生特大火灾1起、重大火灾3 起)。
年初受节日影响波动大
从逐日火灾情况看,2月7日为上半年火灾最多的一天,达到5112起,相当于日均火灾起数的5.4倍,当天为农历除夕,是城乡用电高峰,也是焚香点蜡、敬神祭祖、燃放烟花集中时期,因用电用火及燃放烟花引起的火灾较多。
其次,为农历正月初一,火灾3969起,也达到平日火灾起数的4.2倍,多发原因与除夕类似;除这两个高点外,元宵节、清明节的火灾起数也高于平日。
4月中下旬后,每日火灾起数逐渐稳定在了1千起以内,上下波动也比较小。
14省份火灾超5000起
从分地区火灾起数看,东北3个省火灾都在5000起以上,最多的辽宁12732起;东部10个省中,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火灾在5000起以 上,其中江苏、山东超万起,分别为14196起、12689起;中部6个省中,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火灾在5000起以上,但都低于1万起。
西部12个省份中,四川、陕西、新疆火灾在5000起以上,四川、陕西超万起,分别为10693起和10742起。
从分地区火灾亡人看,北京、辽宁、江苏、浙江、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等9个省份亡人超过40人,最多的广东79人;吉林、海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等6个省份亡人未超过5人。
住宅伤亡比重最大
从分区域火灾情况看,农村发生火灾57570起,亡333人,分别占总数的33.6%和36.6%,高于县城集镇与城市的比例;县城集镇发生火 灾52300起,亡271人,分别占总数的30.5%和29.7%;城市发生火灾49966起,亡291人,分别占总数的29.1%和31.9%。
38起较大火灾中,县城集镇15起、城市14起、农村7起、其他区域2起。从分场所火灾伤亡情况看,住宅火灾造成747人死亡、419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82%和72.7%。
住宅火灾亡人中,未成年人占14.7%、老年人占35.3%、青壮年占31.9%。38起较大火灾中,发生在住宅的有25起,占66%。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下降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10948起,占火灾总数的6.4%,共造成52人死亡、59人受 伤,直接财产损失23718万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8.6%、56.7%、23.4%和34.7%;其中较大火灾5起,占总数的13.2%。
石油化工、易燃易爆、厂房、仓储、建筑工地、农副业等主要生产场所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一般火灾同比去年下降。
其中,石化和易燃易爆场所火灾367起,同比下降26.7%,消防队伍参与处置化危品事故7904起,同比减少3.6%;厂房火灾5364起, 下降19.6%;仓储场所火灾3264起,下降15.9%;建筑工地火灾1225起,下降26.8%;农副业生产场所火灾9710起,下降36.9%。
电气引发火灾最多
从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看,因电气引发的火灾共48392起,占总数的28.2%;因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共31045起,占18.1%。
此外,吸烟引发的占5.2%,玩火引发的占4.1%,自燃引发的占2.9%,生产作业不慎引发的占2.6%,放火引发的占1.6%,雷击静电引发的占0.1%,原因不明确的占5.9%,其他原因引发的占28.3%,起火原因在查的占2.9%。
其中,38起较大火灾中,电气引发的最多,共13起,占34.2%,用火不慎引发5起,吸烟引发2起,生产作业引发1起,玩火引发1起,放火引发1起,原因不明确1起,其他原因7起,在查7起。
从火灾导致人员死亡的原因看,因窒息死亡的共454人,占总数的49.8%;因烧灼致死的共289人,占31.7%;因中毒致死的25人,占2.7%;摔伤、砸伤致死及炸死的14人,占1.5%;其他原因死亡的129人。
亡人多集中在夜间
从分时段火灾情况看,22时至24时死亡89人,占总数的9.8%;0时至2时死亡127人,占13.9%;2时至4时死亡124人,占13.6%;4时至6时死亡88人,占9.7%。
其他每个时段的死亡人数均低于80人,最少的12时至14时死亡47人,只占5.2%。从火灾的财产损失情况看,损失在1000元以下 的共94473起,占总数的55.1%;损失在1000元至10000元的共57783起,占33.7%;损失超过10000元的共19248起,占 11.2%。
救援救助多于火灾扑救
从上半年全国消防队伍的接处警情况看,各类消防队伍共接警出动55.6万起,出动消防车106万辆次、人员626.4万人次,共营救遇险被困人员8.3万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190多亿元。
其中,救援救助出警25.8万起,占总数的46.4%;火灾扑救出警17.1万起,占30.7%;其他出警12.7万起,占22.9%。在消防 队伍到场实施扑救的11.2万起火灾中,52.7%的火灾在30分钟内被扑灭,27.2%的火灾在30分至1小时内被扑灭,12.8%的火灾在1小时至2 小时内被扑灭,只有7.3%的火灾扑救时间超过2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