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
调试前的准备
38、调试前应对系统设备作以下查验:
1)、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2)、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操作说明书、编程手册等资
料是否齐全。
3)、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插接件及连线有无松动与脱接。
39、按GB50166-92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检查导线的连接、绝缘包扎、配线及金属槽管间的接地跨接等施工质量情况。
40、检查系统线路,对错线、开路、短路和虚焊等进行处理。
41、进一步查对以下情况并作必要的妥善处理:
1)、竣工后的系统配置是否符合设备的技术要求。
2)、检查原测试的绝缘电阻与接地电阻。
42、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操作说明书、编程手册等资料。
4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施工结束后进行。
调试
44、调试负责人必须由资深的专业人员担任,所有调试人员应职责分明。
45、调试中应特别注意强弱电结合部,防止强电窜入弱电,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件。
46、调试中应先进行单机通电检查后作系统调试。
47、通过逐个单机通电检测,剔除不报或误报的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
48、区域机、主机通电前工作接地\安全接地应作以下检查:
1)、自检正常后方可接入报警回路进行报警部分的调试。
2)、声光警报器等火灾警报装置先外接直流电源进行功能检查。
3)、火灾事故广播可用外接扬声器或监听扬声器作放音检查。
4)、消防控制设备可用三用表,外接灯泡、继电器等进行检查。
4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GB4717的要求进行相关功能检验。
50、单机调试后,应进入如下系统调试:
1)、报警回路逐个接入,一个回路调试正常后,再接入下一个回路。
2)、对探测器、按钮等逐个进行检验,排除错号、重号。
3)、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控制功能软硬件编程,并在检查控制模块、联动继电器的动作符合编程指令后,接入控制对象进行联动调试。
4)、检查主、备电分别供电时,各项控制和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51、火灾事故广播的调试开通
1)、测量每个分路电阻,判断和各式各分路是否短路,开路或未接入扬声器。
2)、用磁带播放音乐,由上往下或由下而上依次监听相邻层放音情况。
52、固定消防电话和消防电话插孔逐个与消防电话主机进行通话试验。
53、妥善做好调试完后设备的管理工作。
54、系统调试完毕连续无故障运行120H后,填写调试报告,申请系统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