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考试资料 » 其他 » 规范政策 » 正文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06  来源:消防网  浏览次数:934

保民生、促环保

《条例》亮点不少

《条例》从绿色建筑的规划与建设、运营与改造、技术与应用、引导与激励等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中的一大民生亮点,是建立全装修成品住宅推广机制。《条例》明确,新建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进行建设,并鼓励其他居住建筑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进行建设,推行以菜单式装修等方式一次装修到位,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亮点之二是建立了分类递进与分区递进相结合的绿色建筑实施机制。一方面,《条例》明确了全省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普遍 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又对其中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提出执行二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另一 方面,坚持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授权市、县政府通过编制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确定符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绿色建筑技术等级。

“按照强制性标准推进,浙江是全国首个这样做的省份。”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说。

亮点之三是建立了既有建筑能耗监管与改造制度。目前,浙江省已初步建成了浙江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实现了556幢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和实时上传,还组织浙江大学等7所高校开展了国家节约型校园用能监管平台建设。

根据《条例》,省经信等有关部门已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县级以上政府的能源监察机构,还将重点对国家机 关办公建筑和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节能监察。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公共建筑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实现利用价格杠杆 推动既有高耗能公共建筑进行绿色改造的目的。

亮点之四是《条例》规定了一批扶持绿色建筑发展的激励政策:包括因采用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的建设单位,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请项目资金补助;居住建筑采用地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的,供暖制冷系统用电可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本文导航:
关键词: 浙江消防

如何查看完整内容?

方法: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查看!海量考试资料、通关题库,应有尽有!

欢迎关注太平洋消防网官方微信:tpy119com

 

手机版消防考试题库

微信扫一扫,开始做题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