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工作安排严重影响改造工期
地方政府在申请奖励资金和安排招投标工作方面与节能改造工程的周期严重脱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需要比较长的项目前期工作,比如 建筑物现场调查、居民工作、墙面附着物和防盗护栏的清理等。据笔者了解,有的严寒地区的城市,往往在八九月份才开始招投标,给施工单位只留下1至2个月的 施工期。在这种情况下,根本就没有时间做居民工作和项目的前期安排。由于工期集中,施工工人严重紧缺,没有上岗培训时间,还无形中抬高了工价。
一些地方的主管部门没有搞清楚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的性质,或者是为了推卸责任,将节能改造的管理程序搞得非常复杂,从程序上看似非常规范,但是客观上各个环节又消耗了不少资金,使本来就严重不足的节能改造资金更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