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纵火情侣分别获死缓和六年有期徒刑
起火群租房目前无人租住
情侣吵架纵火熏死合租室友
2013年12月28日凌晨2点,李某和曹某这对情侣在群租房内发生争执。曹某动手打了李某,李某为了吓唬男友,拿起打火机企图点燃床上的被褥。
初次,曹某出手制止了李某,但两人仍争吵不休。李某再次拿起打火机将床单的一角点燃,待到曹某欲制止时,火势已经越来越旺。二人见火势凶猛,彻底慌了神,但无论用枕头拍打,还是用矿泉水扑救,都没能控制住火势。
火势蔓延到了房间后,其他隔断房间内的住户闻到烟味纷纷逃离并报警,但居住在比较靠里房间内的小悦和小依两个女孩没能逃离现场,两人被困在卫生间内,最终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群租房隔断多没有消防通道
据了解,李、曹二人租住的是一间群租房,房东私自将屋子打起隔断,分割成了十个小间。
该案庭审时,纵火的李某称对检方指控的事实认可,但对放火罪名有异议。“我不是放任火烧起来,我也用盆接水灭火了,也大声呼救了,但因为水源问题,火最后才烧起来。我没想放任这场火灾发生。”
李某还称,她先后点了两次火,第一次用打火机点的,床单烧了一个洞,男友将打火机抢过来扔了。“我想引起他的注意,第二次又点着了 火,我以为他会扑火,没想到他不仅没灭火,反而向里边扔了浴巾和衣服,后来火大了想扑根本来不及。我不知道两名被害人在屋里。后来被警察带走时,才知道屋 里有人被熏死。”
2014年11月28日,市一中院以放火罪判处李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失火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六年,二人还需共同赔偿两名死者家属共计14.5万元。
家属指控群租房隔断疏于管理
虽然两名纵火者已被判刑,但死者家属仍愤懑不平,将房主、二房东、中介公司和物业公司四方一并告上法院。
死者小悦和小依家属分别诉称,房主黄某通过中介公司将自己的三居室房屋出租给林某,二房东林某在征得黄某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房屋改造成十余间隔断,出租给受害人小悦、小依等人。
小悦和小依的家属认为,房主黄某、二房东林某、物业和中介公司违反《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将不符合安全标准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给受害人小悦、小依,且疏于管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起诉要求判令四被告分别赔偿各项损失百万元。
相关规定
群租房存火灾隐患需配火灾探测报警器
群租房出租者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平面格局,使用非阻燃材料随意分隔房间,大大增加了火灾发生率和迅速蔓延扩大的危险性。
此外,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去年11月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告》,从去年11月20日起,北京市同一房屋内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每间房间及公共部位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每一承租户应至少配备1具灭火器(每具灭火器的规格为2公斤以上的ABC型及相应灭火级别水系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