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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对劳动密集企业持续一年的消防专项治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01  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作者:太平洋消防网  浏览次数:684

近年来,全国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时有发生,人员伤亡惨重。2014年相继发生浙江温岭“1·14”火灾死亡16人、广东揭阳“3·26”火灾死亡12人,山东寿光“11·16”火灾死亡18人。此类企业普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公安部消防局工作部署,深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持续一年

深圳新闻网记者从深圳市消防监督管理局获悉,此次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目的就是要通过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由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专项治理时间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底。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此外,结合对深圳近几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特点分析研判,消防监督管理局将人员密集场所也列入了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各区将结合本地实际,抽取一定比例的宾馆、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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