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京字(2017)第 2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通知要求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需要,现就2017年度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 鉴定工种及级别:
建(构)筑物消防员(对应2015年版《职业分类大典》消防设施操作员)初、中、高级;
灭火救援员(对应2015年版《职业分类大典》消防员)初级。
二、 理论知识统考日期:
1、2017年3月26日(星期日);
2、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
3、2017年9月24日(星期日);
4、2017年12月17日(星期日)。
三、理论知识考试题型设置及时间:
共200道题,每题0.5分,其中单项选择题10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60道。考试时间100分钟,闭卷笔试。
四、技能操作考试:
技能操作考试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北京鉴定站将根据实操鉴定方案统筹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培训机构于2017年1月5日前,向北京鉴定站报送2017年度鉴定计划,并于每次统考前30天内报送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试卷申领表》。
(二)各培训机构应充分认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鉴定计划,不得随意变更。
(三)各培训机构应按照2017年申报材料通知的要求,做好集体报名工作。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北京)站
2017年1月3日
原标题:关于2017年度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