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会化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进我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根据总队部署,我省2018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统考按照全国统一考试安排分4次进行,计划每次鉴定4000人,全年共鉴定16000人。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鉴定工种
1、建(构)筑物消防员(对应2015年版《职业分类大典》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中级;
2、灭火救援员(对应2015年版《职业分类大典》消防员)初级。
二、报名和理论知识统考时间
第一次:2018年2月25日—3月22日报名;3月25日全国统考。
第二次:2018年5月24日—6月21日报名;6月24日全国统考。
第三次:2018年8月16日—9月13日报名;9月16日全国统考。
第四次:2018年11月16日—12月13日报名;12月16日全国统考。
每期报名满员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理论知识考试题型及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试题共200道。每题0.5分,其中单项选择题10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60道。考试时间100分钟,闭卷笔试(填涂答题卡方式)。
四、技能操作考试
技能操作考试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甘肃)站按照规定标准组织实施。
五、报名方式
登陆甘肃省消防协会网(http://www.gs119.cn/)点击“国家消防资格证报名”进行网上免费报名并于考试前2天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如有购买复习教材的人员,登录“中国消防协会网”进入图书订购专栏,自行购买相关资料。
六、报考条件
(一)建(构)筑物消防员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240课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消防行业相关工作2年以上(五险证明)。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消防行业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200课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消防行业相关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消防行业工作6年以上(五险证明)。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的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灭火救援员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240课时),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甘肃)站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