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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北京2017年第一批建(构)筑物消防员考试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6  来源:北京消防协会  浏览次数:2158
鉴京字(2017)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报送2017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第一次统考人数的通知”(中消协[2017] 7号)要求,为做好北京市2017年第一批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等级:
1、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2、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二、考试时间
2017年3月26日(星期日),全天2场,上下午各一场。
上午 9:30----11:10
下午 14:00----15:40

三、报名要求
1、集体报名要求
凡经培训机构培训、申报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由培训机构统一集体报名。培训机构应向鉴定站提交报名申请,经鉴定站审核批准后,可作为申报单位进行集体报名。
集体报名提交材料:
(1) 报名申请,要求申报单位盖章且负责人签字;
(2) 集体报名花名册(含电子版);
(3) 报名表1张,申报表2张,蓝底小二寸(32*40)纸质照片5张及同版电子版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4)根据报考等级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培训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
2、“个人报名”报名要求
(1)依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凡符合相关申报条件要求的人员,未经培训可直接报名。
(2)“个人报名”报名提交材料:
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人员携带身份证或护照);
②蓝底小二寸(32*40)纸质照片5张及同版电子版照片;
③《建(构)筑物消防员报名表》一份;
④《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两份;
⑤ 个人根据报名条件,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或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⑥ 个人根据报名条件,提供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缴纳鉴定费
初级260元、中级320元。各单位和个人报名时,均应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4、报名地点
北京消防协会一层接待厅(北京市丰台区南蜂窝路19号)
5、报名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四、报名期限要求:
参加2017年第一次全国统考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23日。各上报单位请务必于2月23日前将集体报名所有材料报送鉴定站([email protected] ),鉴定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对上报材料统一存档,各上报单位做好相应材料的备份工作。
凡过期未申报报名,鉴定站将不再收受理。

五、其他要求
1. 鉴定站将统一编制准考证号,各上报单位上报材料中此项为空。
2. 鉴定站将对历次作弊情况、补考资格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请各上报单位做好相应的上报材料初审工作。

联系人:刘萍 韩慧慧
联系电话:63970581-8301、63970581-8102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北京)站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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