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云南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着力推动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公安消防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全省冬春火灾形势稳定。
据了解,这次冬防工作实行消防、治安、警务督察“多警联勤”机制,并纳入各级公安机关考评、考核范围,纳入单位、个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内容,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通知要求,各州(市)消防支队、大队消防监督员按照每2人为一组,分片包干责任区域和责任单位,每组每天平均检查1家重点单位和1家一般社会单位;公安派出所消防中队专兼职消防民警和消防文员,每人每天平均检查1家重点单位或1家一般社会单位;社区(村)消防网格员每人每天平均走访1户重点居民户。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地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中队组织辖区列管重点单位责任人、消防网格员和部分一般社会单位代表,召开冬防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发动重点单位开展以“火灾隐患自检自查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全员培训一次、灭火疏散演练一次”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发动消防网格员对辖区居民楼院、重点居民住户走访一遍、宣传一遍、用火行为规范一遍。发动一般社会单位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落实火灾自防自救措施,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