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用建筑A,首层、二层为商业服务网点,二层以上为住宅,住宅部分每层建筑面积600m2,屋顶为坡屋面。室外设计地面到住宅屋脊、檐口、商店屋顶的距离分别为54.3m、52.3m、10.5m,建筑首层室内地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0.60m,室外地坪高为-0.300m。距建筑A南侧6m处为公共建筑B,地上25层,地下2层,室外设计地面标高为-0.600m,建筑首层标高为±0.000m。建筑B首层至五层为商场,层高6m,外墙均采用玻璃幕墙,其他楼层为办公室、旅馆,层高,4m,地下部分为汽车库和设备用房,建筑A在与建筑B相邻侧设置无任何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且建筑A屋顶耐火极限为1.50h。因建筑B北侧无法布置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沿建筑的东侧和北侧间隔布置,间隔距离为10m,距建筑外墙水平距离为6~7m,设计地面标高为-1.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