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续期评审情况公示
按照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经各单位申报,各盟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资料受理、初审,总队组织专家实地核查及综合评审,现将续期评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5日。
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受理电话:0471-5227169、5318423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附件:1、续期机构名单
2、不予续期机构名单
3、专家评审合格单位名单
4、专家评审不合格单位名单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