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2015年度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退费的通知
辽宁省2015年度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缴费人员: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暂缓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通知》(公消办〔2015〕860号)要求,原定于2015年12月19日、20日举行的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暂缓进行,截止目前该项考试是否继续进行仍未确定。经研究决定为我省该项考试已缴费报考人员办理全额退款。
具体办理流程为:我省已缴费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2015年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退款申请单》向原资格审核部门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原绥中县报考人员到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书面退款申请,经市人事考试部门复核无误后现场给予全额退费。办理时间:2017年6月1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报考沈阳市考区的退费考生下载《2015年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退款申请单》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后,在背面复印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复印以考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盛京银行卡(以考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其他银行卡必须准确注明开户银行名称)。考生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签字确认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15个工作日内将退费转入考生账号。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7年5月25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消办[2015]860号
关于暂缓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
12月19日至20日举行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组织的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社会高度关注。为了全力做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同时鉴于国务院审改办正在研究制定地方行政审批清单,请各总队协调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暂缓开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启动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时间另行通知。
公安部消防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