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考试资料 » 其他 » 新闻热点 » 正文

四库一平台启用,近40人被查,挂证成为历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13  来源:消防网  浏览次数:3143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连续通报执业资格注册弄虚作假,有7人直接被取消执业资格,2人被全国通报批评,5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25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所涉及人员共有39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查处“挂证”力度越来越大,随着“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俗称“四库一平台”)11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使得执业注册人员有几本证书、注册在什么单位,将快速而方便查询到。

已是火烧眉毛,建筑管理今天再跟你探讨一下“四库一平台”具体内容,以及如何查到你是“挂证”的,希望大家能够引起重视。

一、“四库一平台”具体内容

四库指的是建设工程企业库、从业人员库、建设项目库和诚信记录库,平台指的就是信息发布平台,下图即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俗称“四库一平台”)主界面。

四库一平台

你可以点击“从业人员”按钮,“从业人员”将背景将变成蓝色,下面方框中将提示“将输入关键词,例如人员姓名、证件号码”

四库一平台

当你输入某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时,你请可以快速查询到此人相应证书注册情况。例如输入“周磊”,将出现所有姓名为“周磊”的注册情况。

四库一平台

我们点击上图“6”、“7”,因为身份证号码相同,应该是同一人,周磊的两本证书若不在同一单位,则将存在“挂证”情况。

四库一平台

二、“挂证”是如何被发现的

个人“挂证”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两种情况查处的方法也不尽相同。

1、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

这种情况,上文已做简单介绍,其实在实际查处中,通过后台数据更方便,只要在后台数据库中检索每个执业注册的身份证号码,然后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如果发现一个身份证号码登记注册在两个不同的单位,则判定为“挂证”。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库已基本完善,“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已无技术难度。

2、一人多证或一证,在一单位登记,但与真实工作单位不一致

这种情况的查处相对要复杂一些,需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系统与社会养老保险系统实现数据对接,以社保交纳单位确定你的真实工作单位,若存在证书登记注册单位与交纳社保的单位不一致,则判定为“挂证”。

目前,各省地方平台的数据正在上传至住建部中央数据库。可以说,“四库一平台”的威力还没有完全释放。等到2017年1月,全国数据联网,与社保对接,个人“挂证”将成为历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黄念东、李红武申报一级建造师注册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建办市函[2016]97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我部在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查时发现,广州盛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黄念东、重庆力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红武隐瞒其注册监理工程师已注册在其他单位的事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违规行为。为加强注册执业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的有关规定,现对黄念东、李红武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受理其注册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公布。

附件:弄虚作假申报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关于2016年度第三十九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第101号),经审核,本批次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数为902人,不符合人数为2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人数为159人,不符合人数为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人数为12人。现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http://www.mohurd.gov.cn)、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5日。

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在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下载填报《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受理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举报或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318963,68337302

联系传真:010-68317359

附件:
1.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902人)

2.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25人)

3.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159人)

4.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5人)

5.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12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12月1日

建标行撤字[2016]44号

张聪颖:

经查,你在2013年9月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时,存在提供虚假社保证明材料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的情况。

我部于2016年5月17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标行撤告字[2016]44号),并于2016年6月8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七十条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1月29日

建标行撤字[2016]45号

梅长胜:

经查,你在2012年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时,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情况,并于2016年4月1日被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取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我部于6月17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建设行政许可告知书》(建标行撤告字[2016]45号),并于7月2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七十条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1月29日

建市行撤字[2016]61号

刘志宏: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不在所申请注册单位工作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部于2016年7月20日向你发出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6]61号),并于2016年10月19日送达给你。对于你提交的书面陈述和申辩理由,经研究,不予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对你作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1月25日

建市行撤字[2016]69号

程靖: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不在所申请注册单位工作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部于2016年9月6日向你发出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6]69号),并于2016年9月28日送达给你。对于你提交的书面陈述和申辩理由,经研究,不予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对你作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1月25日

建市行撤字[2016]87号

黄顺钗: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福州市闽江下游管理处工作的事实,将一级建造师注册在福建星洲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部于2016年11月2日向你发出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6]87号),并于2016年11月11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部拟撤销2015年5月20日对你作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1月25日

建市行撤字[2016]90号

周理佑: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南平市水利局工作的事实,将一级建造师注册在福建省京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部于2016年10月27日向你发出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6]90号),并于2016年11月14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对你作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1月25日

建市行撤字[2016]91号

吴慧娜: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工作的事实,将一级建造师注册在福州建实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部于2016年10月28日向你发出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6]91号),并于2016年11月14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对你作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1月25日

 

如何查看完整内容?

方法: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查看!海量考试资料、通关题库,应有尽有!

欢迎关注太平洋消防网官方微信:tpy119com

 

手机版消防考试题库

微信扫一扫,开始做题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