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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5  来源:公安部  浏览次数:888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完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提高消防技术服务水平,创新社会消防治理机制,公安部消防局组织起草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录公安部网站(网址:http://www.mps.gov.cn),通过首页左侧“调查征集”栏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公安部消防局法规标准处;邮编:100054。请在信封注明“规章征集意见”字样。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fjfgc@119.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doc

公安部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的说明.doc

公安部

2016年7月25日

 
关键词: 注册消防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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