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近日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把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养老院、幼儿园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列入管理对象,每夜不应少 于2次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时间应当至少每2小时进行1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后应当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根据《管理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月组织1次防火检查,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培训,并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